因工作需要,中共佛山市委辦公室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聘用人員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崗位
中共佛山市委辦公室政府輔助服務聘用人員1名。
二、招聘條件
1、具有本市戶口,身體健康,年齡25周歲以下(即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),男女不限。
2、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、學士學位的高校畢業(yè)生,漢語言文學或行政管理專業(yè)。
三、管理使用方式
所聘人員列入政府輔助服務聘用人員管理,簽訂聘用合同,首次聘用期為1年。聘用期滿后,經雙方同意可續(xù)聘。薪酬待遇按佛府〔2008〕57號文執(zhí)行,首次合同期內按第二檔薪金標準2200元/月執(zhí)行。
四、報名時間地點
有意者,請于2010年8月31日前持個人身份證、戶口本、學歷及學位證書(以上均需原件和復印件)、中共佛山市委辦公室政府輔助服務聘用人員報名表(貼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張)和反映個人能力及業(yè)績的材料等,到佛山市禪城區(qū)嶺南大道北12號18號樓中共佛山市委辦公室政工科報名(節(jié)假日不接受報名,上午9:00-11:00,下午2:30-5:00)。
五、考試事項
(一)筆試:主要是對考生分析問題、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寫作水平進行測試。具體考試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(二)面試: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,按1: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。面試主要是對考生的綜合素質及崗位需要進行測試。
(三)面試后,按筆試成績占50%、面試成績占50%的比例合成總成績,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。
六、體檢和考核
總成績最高者確定為體檢、考核人選。體檢和考核的標準參照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(國人部發(fā)[2005]1號)和《廣東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(試行)》執(zhí)行。若體檢或考核不合格,可在總成績合格的人員中依次替補。
七、辦理相關手續(xù)
根據考生的體檢考核結果,擇優(yōu)確定聘用人選,經報市人社局批準后,簽訂《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員合同書》。
中共佛山市委辦公室
2010年8月5日